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受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的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环评简本已于20083月份进行公示,后部分车站环控设施方案进行了优化,根据最近的设计文件及环评结果,环境评价单位从即日起至20081210日止,将《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第二次)》链接于www.crfsdi.com网站,向公众提供项目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您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丁亚超        电话:027-51156284

传真:027-51155987    E-maildycpmjt@163.com   邮编:43006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环工处环评所

 

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补充环评

(简本)

 

1   

 

1.1  编制说明

上海市轨道交通10号线原可研设计主线起于闵行区的虹桥高速铁路客站,止于杨浦区的新江湾城站,支线起于闵行区的外环路站,止于虹梅路站,一期工程全长约34.8km,全部为地下线路,设地下站28座,停车场1处,主变电所2坐、13座牵引变电所。

2005年,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编制完成了《上海市轨道交通10号线(M1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512月以环审〔2005983号文《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10号线(M1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进行了批复。

由于本阶段设计过程中,10号线的上海动物园站以西及支线航华新村站至紫藤路站线路发生变化,其他部分车站的环控设备设置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200712月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目前的最新设计文件,针对发生重大变化的部分编制《上海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部分线路、车站环控设施位置变更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建设项目简介

 

1.2.1  项目名称

上海市轨道交通10号线(M1线)工程

1.2.2  项目地点

上海市轨道交通10号线由虹桥机场西站至外高桥保税区,是连通上海市西南的虹桥高速铁路客站地区与东北江湾五角场并延伸至浦东地区的直径线。本次评价范围为本项目的一期工程,由虹桥高速铁路客站至新江湾城站,线路总体走向为:虹桥高速铁路客站——虹桥机场——虹桥路——淮海西路——复兴路——河南路——武进路——四平路——江湾五角场——淞沪路——新江湾城。本项目位于上海市闵行、长宁、徐汇、卢湾、黄浦、闸北、虹口、杨浦等八个行政区。

本次环评阶段设计中,与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环评报告书工程设计的变化情况:主线虹桥西站至上海动物园站线路设计走向发生变化,支线增加航华新村站至紫藤路站线路,上海动物园以东部分车站的风亭、冷却塔设置位置发生变化。

1.2.3  建设单位

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

1.3  评价内容、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

 

1.3.1  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涉及的工程范围为上海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发生重大变化的部分,具体包括虹桥西站至上海动物园站线路区间(CK0+000~CK5+059)、航华新村至紫藤路站线路区间(ZCK0+000~ZCK1+368),以及龙柏新村站、龙溪路站、水城路站、宋园路站、上海图书馆站、陕西南路站、淡水路站四川北路站、国权路站和江湾体育场站的部分环控设备,根据线路变化、环控设施位置变化产生的环境影响,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包括:

(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2)   声环境影响评价

(3)   振动环境影响评价

(4)   水环境影响评价

(5)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7)   公众参与

(8)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9)   环保措施建议及投资估算

(10)             评价结论

1.3.2  评价范围

各专题的具体评价范围如下:

1)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工程所处地区环境特点,评价范围拟同工程设计范围,具体包括本次调整工程范围内的线路变动段区间线路、车站和其他风亭冷却塔发生变化的车站。

2)声环境评价范围:风亭、冷却塔周围60m以内区域,当位于1类区时扩大至100m

3)振动环境评价范围:轨道交通中心线两侧60m以内区域。

4)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各车站、车辆段污水排放总口。

5)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地铁车站排风亭周围50m范围。

6)固体废物评价范围:工程沿线车站的生产、生活垃圾。

1.3.3  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与工程建设和运量预测年度一致,即:

施工期:2005年~2009年;                        

运营初期:2012; 运营近期:2019; 运营远期:2034年。

1.4  评价因子

1.4.1  评价因子

根据本工程的污染特点,通过筛选和识别,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见表1-1

1-1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汇总表              

     

施工期

运营期

声环境

连续等效A声级

连续等效A声级

振动环境

VLZ10

VLZ10

水环境

SSCOD、石油类

pHBOD5CODCr、动植物油/石油类、氨氮、LAS

空气环境

TSP

风亭:异味

内燃轨道车废气:SO2NO2、烟尘

固体废物

施工垃圾、施工弃土

乘客及停车场生产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停车场废弃蓄电池

1.5  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潜在的主要环境影响及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重点评价专题为:

1)声环境影响评价

2)振动环境影响评价

3)城市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评价

4)公众参与

1.6  评价工作等级

1.6.1  城市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工程位于城区,工程范围内均为人工生态系统,而HJ/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主要针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行为,该《导则》评价等级划分指标尚不能完全反映城市生态环境的特点,运用于本工程生态评价等级的划分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因此,本次城市生态环境评价工作不考虑进行评价等级的划分,而是突出城市生态环境特点,力求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拟建工程对周围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

1.6.2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工程为新建的大型建设项目,工程所在地为上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划123类区,工程建设前后地下区段环控设备影响区域和停车场出入线、试车线等地面段的噪声级将有显著增高(增量大于5dBA),因而根据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等级划分原则,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按一级评价开展工作。

1.6.3  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工程污水排放量增加最大的点为吴中路停车场,新增最大污水排放量小于1000 m3/d ,根据工程分析及地铁污染源类比调查,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非持久性污染物,需预测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所以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简单”;车站、停车场污水均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按HT/J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规定,地面水环境评价的等级为三级。

1.6.4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由于本工程列车采用电力动车组,没有机车废气排放,轨道交通工程仅有地下车站排风亭排气异味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的规定,环境空气评价确定为三级,工作量进一步从简。

1.6.5  振动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工程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沿线区域为“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沿线建筑主要为Ⅱ、Ⅲ类建筑,本次振动环境影响评价参照声环境一级评价深度开展工作。

1.7  评价标准

1.7.1  评价标准汇总

1声环境

声环境执行标准见表1-2

1-2                    声环境执行标准汇总表

标准名称

     

标准类别适用区

对应本次工程情况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起点(CK0+000)~中山西路(CK9+890

2类区

主线线路调整段、龙溪路站、水城路站、宋园路站

依据上海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

番禺路(CK11+282)~济南路(CK16+636

2类区

上海交通大学站、上海图书馆站、淡水路站

中山北二路(CK25+800)~正线终点(CK31+043

2类区

江湾体育场站

支线起点(ZCK0+000)~龙溪路站(ZCK4+802

2类区

支线延长路段、龙柏新村站

根据GB/T15190-94的规定,4类区适用范围如下:

1)道路红线外第一排三层(含)以上建筑面向道路以内区域。

2)红线外三层以下建筑,相邻为2类区时,距道路红线30m以内区域。

4类区

 

国环发[2003]94

位于4类区的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

昼间60 dB

夜间50 dB

 

无住校生的学校、无住院病房的医院不控制夜间噪声

GBJ118-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室内二次结构噪声

≤40dB

 

参考标准

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施工工地

 

 

 

 

2)振动环境

振动环境执行标准见表1-3

1-3                   振动环境执行标准汇总表

标准名称

适用范围

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居民、文教区:昼间70dB,夜间67dB

除主线调整段龙柏花苑一处敏感点执行“居民、文教区”标准外,其它主线线路调整段、支线延长段均执行“混合区、商业中心区”和“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标准”

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标准:昼间75dB,夜间72dB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标准:昼间:75dB,夜间:72dB

 

3)污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停车场、车站污水均排入城市下水道,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因此本工程污水排放口执行《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三级。

4)环境空气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2  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2.1  工程概况

2.1.1  原设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范围

轨道交通10线由虹桥高速铁路客站至外高桥保税区。一期工程线路由主线和支线组成,主线线路走向为:虹桥高速铁路客站——虹桥机场——虹桥路——淮海西路——复兴路——河南路——武进路——四平路——江湾五角场——淞沪路——新江湾城。支线线路走向为:紫藤路站——吴中路——虹井路——虹桥路——龙溪路站。主线线路长31.056km,均为地下线,设地下车站26座;支线由龙溪路站至紫藤路站,线路长3.728km,均为地下线,设2座地下站。设吴中路停车场、主变电站2座。

2.1.2本次项目设计变化情况概况